杭州介通电缆保护管有限公司提供的电缆保护管在2019年12月、2020年1月抽检中发现存在2次一般质量上的问题。杭州介通电缆保护管有限公司因抽检发现质量上的问题。依据《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的有关规定。
近日,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(2021年1月)》。处理结果为,杭州介通电缆保护管有限公司因抽检发现质量上的问题,被暂停产品中标资格4个月。
据工商公示信息数据显示,杭州介通电缆保护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8月04日,注册资本为10618万人民币,营业范围:制造、销售:玻璃钢管,七孔蜂窝管、双壁波纹管、PVC-C电缆保护管、七彩管、M-PP非开挖排管、电缆桥架、塑料管道、钢塑复合管。销售:小五金、电力成套配件、电缆、电缆通讯保护管。
根据通报显示,杭州介通电缆保护管有限公司提供的电缆保护管在2019年12月、2020年1月抽检中发现存在2次一般质量上的问题。2020年4月26日-2020年8月26日,在配网设备协议库存电缆附件标包中暂停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中标资格。(目前,国网公司已将其列入黑名单)
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,保证产品质量,确保电网建设顺顺利利地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,依据《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的有关法律法规,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上的问题、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。新修订的《细则》于2020年5月20日起实行,对于发生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,按照2018版《细则》规定予以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