号)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《非上市大众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91号)第二十九条的规则。
依据《非上市大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12号)第七十二条和《非上市大众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91号)第四十五条的规则,我局决议对公司以及程卫群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,提示你们加强法令和法规学习,提高公司标准运作水平,依法实行信息揭露发表责任。
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,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,也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办法不中止履行。